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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江市公路绿、美化及亮化工程项目工程设计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1-02-20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YGJ-[2021]-0102

项目名称:临江市公路绿、美化及亮化工程项目工程设计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9.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9.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签订后20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资质有效。

2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

3供应商须具备2020年至今(任意连续六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和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供应商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17年、2018年、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如公司为2019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无财务报告的,可以提供基本账户开户银行的资信证明】;

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参与投标,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参与投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对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投标;企业信誉须良好,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无行贿犯罪证明记录并加盖企业公章(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内容包含投标企业、企业的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的信誉情况)。

6外阜投标企业需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吉建管〔2018〕12号、吉建管〔2019〕11号、吉建管〔2019〕28号、吉建办〔2019〕82号文件办理相关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磋商活动或者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磋商活动。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9竞争性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供应商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供应商参与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

10本项目磋商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供应商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磋商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2月20日  至 2021年02月25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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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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