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十水碳酸钠采购
2标的名称、质量指标及数量:
名 称 | 质量指标 | 数量 |
十水碳酸钠 | 1.碳酸钠≥34%; 2.氯化物≤1%。 | 3000吨 |
3交货期:合同有效期至2021年4月30日。根据我公司生产需要分批发货,以实际到货量结算。
4交货地点:福建省沙县青州镇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仓库或指定区域内。
5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我司财务部收到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45天支付银行承兑汇票。
6质量保证:发货时需提供产品合格证、产品说明书或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7违约责任:
7.1若碳酸钠含量低于34%,则该车十水碳酸钠的价格按比例扣减货款。计算方式:(标准含量-测定含量)×中标价/标准含量×该车十水碳酸钠重量。
7.2司机在卸车过程中要服从招标人的现场管理,否则造成环境及健康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7.3若发生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8报价规定:
8.1报价为含13%增值税到厂价,以一票制方式结算。
8.2本次招标采取一次性报价方式。如报价最低者相同达两人或两人以上,则在其相同报价人之间再次报价,直至出现唯一最低报价者。
9评标办法:
9.1本次招标采用经评审最低投标价中标的办法评标,经评审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人确定为中标候选人。
9.2本次招标确定中标候选人后,在我司网站公示3天,无异议后转为中标人,中标人需在5天内签订购销合同。
10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应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信用良好的国内企业。
11开标时间、地点及参与方式:
11.1开标时间:2021年2月26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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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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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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