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东矿井水及煤化工废水处理利用项目车间制造设备(二阶段第一批)采购(招标编号:CSIEZB180403494)招标人为中国五环工程有限公司,最终用户为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
序号 | 名称 | 规格(单位:mm) | 数量 | 主体材料 |
1 | 压缩气体缓冲罐 | Φ1000×1500 | 2 | Q345R |
2 | 压缩气体缓冲罐 | Φ1000×1500 | 1 | Q345R |
3 | 缓冲水箱 | Φ2400×2400 | 1 | Q345R |
4 | 氯化钠缓冲料斗 | Φ4000×2100 | 1 | Q345R+S31603复合板 |
5 | 硫酸钠缓冲料斗 | Φ4000×2100 | 1 | Q345R+S31603复合板 |
6 | 杂盐缓冲料斗 | Φ3000×1200 | 1 | Q345R+S31603复合板 |
7 | 氯化钠缓冲料斗 | Φ3000×1200 | 1 | Q345R+S31603复合板 |
8 | 硫酸钠缓冲料斗 | Φ3000×2300 | 1 | Q345R+S31603复合板 |
9 | 杂盐缓冲料斗 | Φ3000×1200 | 1 | Q345R+S31603复合板 |
2.2交货日期:自接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60天内。
2.3交货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灵武市宁东能源化工基地。
2.4付款方式:到货款70%,调试款20%,质保金10%。
2.5质保期:从合同装置性能考核合格后12个月或货到现场开箱验收合格后24个月,以先到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包括本次投标设备,注册资本金不低于3000万元(含3000万元);
(3)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制造许可证(D1、D2级压力容器);
(2)提供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投标人在近三年(2015年01月01日至今)应具有压力容器3份及以上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含500万元)的销售合同业绩,必须提供合同复印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代理商投标。
3.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6月21日至2018年06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通过的供应商操作平台(注:网上购标需上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的电子扫描件)或在银川分公司(地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68号神华宁煤集团4号楼421房间,联系人:胥海娟,电话:0951-6971438、6971879)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前来报名。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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