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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港保税区城市环境管理局 天津港保税区生态环境(空气)综合监管系统项目 (项目编号:XYGK2021036)公开招标公告
2021-02-22
天津港保税区城市环境管理局 天津港保税区生态环境(空气)综合监管系统项目 (项目编号:XYGK2021036)公开招标公告

天津港保税区城市环境管理局 天津港保税区生态环境(空气)综合监管系统项目 (项目编号:XYGK2021036)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天津港保税区生态环境(空气)综合监管系统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A)通过网络或邮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B)现场获取采购文件:天津市兴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279号利和大厦7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3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YGK2021036
项目名称:天津港保税区生态环境(空气)综合监管系统项目
预算金额:1507.97万元
最高限价:1507.97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是否设置最高限额预算(万元)最高限额(万元)采购目录采购需求
第1包1,507.971,507.97其他服务本项目为天津港保税区生态环境(空气)综合监管系统项目,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2021年03月18日至2021年03月31日完成系统建设内容,且须系统验收合格(功能稳定运行,可正式上线,提供数据值守及分析服务);2021年04月01日至2024年03月31日,提供数据值守及分析服务。服务地点为天津港保税区所有辖区范围,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对小型、微型企业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当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定。注:本项目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2)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监狱企业以投标人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附在投标文件中)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并取得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等,且在有效期内;(2)投标人须具有2019年度或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2020年08月至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020年08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相关材料(新成立或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3)投标人在参加此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18年02月0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截至开标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2月22日 2021年03月01日,每天上午08:30至11: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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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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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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