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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2021年教师工作用车租赁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项目编号:GZGC-2021FW-01)
2021-02-23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GC-2021FW-01

项目名称: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2021年教师工作用车租赁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86.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73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教师工作用车租赁服务

(2)标的数量:固定用车约1178车次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①采购内容:

采购内容

租车次数(单程)

服务期限

单价限价

(人民币)

租赁车辆

教师工作用车租赁服务

固定用车约1178车次

合同签订后1年

730元/车次

51座大巴车

 

②项目类型:服务类;

③简要服务要求: 确定一家中标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教师工作用车租赁服务,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第三部分《采购人需求》;

④注:投标人须对本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第三部分《采购人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实际履行期限以最终签订的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若分公司投标的: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同时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分公司已获得总公司有效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若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近半年内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或证明文件)(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凭证和缴纳社保凭证,如依法免税或依法免缴社保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免缴社保)(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声明函) 3.2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①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上述网站进行查询,同时对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②若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除了对供应商进行信息查询外,同时对总公司的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子包的投标。3.5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2月24日  至 2021年03月0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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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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