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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洛龙区龙门街道办事处 东山大道裴村段环境提升-村道东侧、村道西侧屋顶项目-招标公告
2021-02-24
公告
洛阳市洛龙区龙门街道办事处 东山大道裴村段环境提升-村道东侧、村道西侧屋顶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洛龙工施招标(2021)0016号)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

一、招标条件

洛阳市洛龙区龙门街道办事处 东山大道裴村段环境提升-村道东侧、村道西侧屋顶项目(招标项目编号:洛龙工施招标(2021)0016号),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洛阳市洛龙区龙门街道办事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1建设地点:洛阳市洛龙区裴村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3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所包含的全部内容4工期:10日历天/标段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6安全生产目标:杜绝死亡事故7扬尘防治目标: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2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洛阳市洛龙区龙门街道办事处东山大道裴村段环境提升-村道东侧屋顶工程;002 洛阳市洛龙区龙门街道办事处东山大道裴村段环境提升-村道西侧屋顶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洛阳市洛龙区龙门街道办事处东山大道裴村段环境提升-村道东侧屋顶工程;002 洛阳市洛龙区龙门街道办事处东山大道裴村段环境提升-村道西侧屋顶项目:

1、投标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建造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职务,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企业电子章及项目经理签字);
5、投标人须提供2018年或2019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扫描件(成立不满的一年提供成立以来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
6、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1月以来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7、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以评标现场查询为准);
8、外省企业需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原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登记;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1年02月25日00时00分00秒---2021年03月03日23时59分59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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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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