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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单位药品和医疗耗材供应商选定项目自主采购公告
2021-02-24
受某单位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某单位药品和医疗耗材供应商选定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某单位药品和医疗耗材供应商选定项目

项目编号:DLXM-2021-07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媛

项目联系电话:1800130168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某单位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甲1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老师 1800130168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中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媛18001301682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福宜街 5 号院 1 号楼新时代国际中心 A座15 层

 

一、采购项目内容

为某单位药品和医疗耗材选定供应商,其他详见采购文件“采购需求”。

 

二、开标时间:2021年03月08日 09: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LXM-2021-070

项目名称:某单位药品和医疗耗材供应商选定项目

采购方式:自主采购

预算金额:人民币90万。

最高限价:人民币90万元。供应商的应答报价高于上述预算金额的,按废标处理。

采购需求:某单位药品和医疗耗材供应商选定项目,其他详见采购文件“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按照采购人每月订单进行供货。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自主采购活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10%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残疾人企业政府采购政策: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供应商应出具磋商文件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代理机构将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不重复享受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5、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

6、按公告的规定获取招标文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02249:302021030416:00,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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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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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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