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江湾镇街道市容环境管理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3月19日 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HXM-09-20210222-1005
项目名称:江湾镇街道市容环境管理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元): 7310000.00元
最高限价(元): 包1-2300000.00元,包2-1300000.00元,包3-3710000.00元
采购需求:
标项一包名称:包件一:第一、第二综合管理服务片区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30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第一、第二综合管理服务片区市容环境管理服务
标项二
包名称:包件二:第三综合管理服务片区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30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第三综合管理服务片区市容环境管理服务
标项三
包名称:包件三:第四、第五、第六综合管理服务片区
数量:1
预算金额(元):371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第四、第五、第六综合管理服务片区市容环境管理服务
合同履约期限: 按采购人要求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响应产品若属于节能环保产品的,请提供财政部、环境保护保部发布有效期内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及财政部、发改委联合发布有效期内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的产品属于节能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品目的,响应人须提供该清单内产品,否则其响应将作为无效标处理。 2、在评审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响应报价给予6%的扣除,取扣除后的价格作为最终响应报价(此最终响应报价仅作为价格分计算)。联合体响应时,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策;联合体其中一方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2-3%)的价格扣除,须同时提供联合体协议约定(包含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份额)。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2月26日至2021年03月08日,每天上午09:00:00-11:15:00,下午14:00:00-16: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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