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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平县苍山西路(含苍山中路部分路段)建设项目暂定价采购暂估价(箱式变电站)材料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2018-06-29
阜平县苍山西路(含苍山中路部分路段)建设项目暂估价(箱式变电站)材料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阜平县苍山西路(含苍山中路部分路段)建设项目已由阜平县发展改革局以阜发改【2016】89号批准建设,招标方案核准编号为阜发改招标核准【2016】39号。项目业主为阜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邢台路桥建设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暂估价(箱式变电站)材料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苍山西路(含苍山中路部分路段)建设项目位于阜平县中心城区南部,西起G207国道,东至规划青沿大桥,设计道路长度约7997m。
2.1.1建设内容:阜平县苍山西路(含苍山中路部分路段)建设项目
2.1.3建设地点:阜平县县城。
2.2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本次招标拟对阜平县苍山西路(含苍山中路部分路段)建设项目暂估价材料(箱式变电站)进行采购及安装,共分为1个标段进行招标;。
2.3交货地点:阜平县,具体由招标人指定;
2.4工期:40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四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取得本次招标设备制造商授权,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制造商应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其营业执照允许生产经营范围之内,生产制造商须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
(3)投标人应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准;
(4)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6月 28日至2018年 7 月 4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2时至 5时(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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