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编号:WZ20180702-4817-7897-B1
2.项目内容:燕山石化储运厂芳烃及石脑油罐区和东流水罐区储罐联通隐患治理阻火器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其他资格要求:1.1.(1)资质:阻爆轰型阻火器必须通过现行的ISO16852国际标准规定的测试要求,并出具第三方实验认证文件(其中包括流量-压降曲线,压降小于0.3KPa)。 (2)业绩:有同类型阻爆轰阻火器产品在石油石化行业3家以上业绩,并提供相应合同复印件。 2.投标商近3年内须自有不少于10台阻轰型阻火器石油化工行业应用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技术证明文件等;投标商须列表标明业绩用户名称、装置规模、投用时间、阻火器制造商名称和型号、用户联系人、联系电话,并随时接受招标方现场考察。 3.不接受预付款,到货验收后付款90%,质保金10%,投用12个月后无质量问题后支付质保金。 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投标商为制造商时,注册资金应不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2016年销售收入不少于4000万元人民币(依据第三方审计报告);投标商为欧美产品代理商时,注册资金应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2016年销售收入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依据第三方审计报告)。 6.2.授权代理商资质:(1)要求授权代理商提供授权方资质证明文件,其授权方资格条件全部满足本次招标的资格条件要求。 (2)本次招标要求授权代理商代理的产品为国外进口,国产产品原则上不允许使用代理。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8年6月28日8:00时至2018年7月4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请登录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