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东片区2号地项目(XARD—0050宗地、XARD—0051宗地、XARD—0052宗地)临时电源租赁服务比选公告
容东片区2号地项目(XARD—0050宗地、XARD—0051宗地、XARD—0052宗地)临时电源租赁服务已具备采购条件,特公开邀请响应人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容东片区2号地项目(XARD—0050宗地、XARD—0051宗地、XARD—0052宗地)临时电源租赁服务。
1.2 项目资金情况: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
1.3 采购人:河北雄安商务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1.4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北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5 采购项目概况:容东片区2号地项目位于雄安新区容东片区东南侧区域,规划总占地面积103公顷,总建筑面积约为217.5万平方米。
1.6 中选人数量:1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容东2号地10kV临时施工电源设备租赁及运维服务(第一批设备(12台套,其中箱变和环网柜各6台套)计划用电期间:2021年3月28日—2023年2月28日;第二批设备(36台套箱变)计划用电期间:2021年4月28日—2023年2月28日)。
2.2 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正式电源接通正常使用止。
2.3 建设地点:雄安新区容东片区东南,北至E22路,西至N21路,南至奥威东路,东至N28路。
2.4 质量要求:合格。
3.响应人资格要求
3.1响应人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格要求:响应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①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本次比选采购服务实施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提供的设备应是国家有关部门许可生产,经营和使用的设备;
③提供的设备必须是原制造厂生产的技术成熟的新产品(任何改装或拼装,翻新的设备或新研制开发成功尚未经过实际使用的设备均为不合格的设备)。所提供设备材料、元部件是优质的合格产品;
④具备国家能源局核发的承装(修、试)五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近五年(自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5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1个供电设备租赁业绩(合同内容中应体现供电设备租赁内容)。
(3)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电力或电气或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
(4)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17、2018、2019年度,若成立不足三年,则提供成立至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且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不包括附注。
(5)信誉要求:响应人不得存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形:
1)纳入雄安新区或中国雄安集团有限公司黑名单且被限制投标的;
2)近3年内(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采购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
3)近2年内(从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采购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4)近3年内(从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响应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本项目拟任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5)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
6)近1年内(从申请截止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受到行政处罚的;
7)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
8)在雄安新区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调查结束的;
9)被本项目采购人或采购人上级单位评价为履约不合格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按照《中国雄安集团建设项目施工企业安全质量履约信用评价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版)》(雄安集办发〔2021〕1号)的有关要求被拒绝参与雄安集团建设项目投标且在处罚期内的,以中国雄安集团网站(http://www.chinaxiongan.cn)公示通报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
10)根据《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雄安公服发[2020]161号文,被雄安新区相关部门列入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黑名单”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响应人;
11)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列入黑名单或失信联合惩戒被执行人且在有效期的;
12)上述第5)、6)、7)条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3.2 响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
(3)响应人单位负责人与本比选项目的其他响应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4)与本比选项目的其他响应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比选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7)与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在雄安新区的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许可证,或吊销资质证书;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近3年内(从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有严重违约或承担项目存在重大质量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以因拖欠工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为准);
(15)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3本次采购 接受 联合体。联合体参加比选采购的,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须满足所承担工作内容要求所对应的上述资格要求及业绩要求(提供运维服务的联合体成员需具备国家能源局核发的承装(修、试)五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成员数量(包含联合体牵头人)不超过2家;
(2)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满足“3.响应人资格要求”中的3.1(5)、3.2条款;
(3)联合体各方须按比选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4)联合体所有成员不得再组成别的联合体或单独参加本项目比选。
4.比选文件获取
4.1注册:有意向参加该项目的单位,须在平台
进行用户注册,经注册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
4.2文件下载:2021年2月27日09:00至2021年3月3日17:00。
4.3文件下载方式:系统登录—投标管理—文件下载。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9日10:00,响应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将编制完成的响应文件上传至平台。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平台将予以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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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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