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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7月环境公司大唐吉木萨尔热电联产一期2×350MW工程烟囱玻璃钢内筒加工与制作招标公告
2018-06-30
烟囱玻璃钢内筒加工与制作招标公告
2018年7月环境公司大唐吉木萨尔热电联产一期2×350MW工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唐吉木萨尔热电联产一期2×350MW工程,招标人为中国大唐集团科技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2:8。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烟囱玻璃钢内筒加工与制作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的建设地点:新疆昌吉州吉木萨尔县北庭工业园区
2.2  项目的建设规模:2×350MW超临界燃煤机组
2.3  项目的建设工期:22个月
2.4  设备(标段)招标编号:CWEME-DTHJ1807-WZ002
2.5设备(标段)名称:烟囱玻璃钢内筒加工与制作
2.6设备(标段)数量: 1套[MS1] 
2.7设备(标段)技术规格:玻璃钢内筒直径7.6m,两台机共用一个内筒,水平段直径5.8m。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MS2] 
2.9设备(标段)交货期:2018年08月01日2019年5月20日 [MS3] ,2019年5月30日具备通烟条件。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合格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
3.1.2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设备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以及产品、元器件、组件材料和配套件的检测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企业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3.1.3设计制造过与投标产品相同结构、相同型式、同等或以上技术规格的产品。在与规范相同或和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该产品的投运数量或供货数量及其成功运行时间满足招标人的要求。如同一标段内存在不同类别的设备,则申请人须分别满足标段内各类别设备的资格要求。
3.1.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5不接受代理投标。
3.1.6近6个月内,因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出现了中标后不履约、履约过程中严重违反合同规定及供货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而被国内大型企业进行通报,本标段不予授标。
3.1.7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2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1、近5年具有2个300MW及以上级别{不少于2根的大口径(不小于7m)}火电机组相关系统玻璃钢产品制作与手糊施工的业绩,并具有丰富经验、足够的专业人员、机械设备和加工能力投入本工程,保证有效地履行合同。 在安全、质量方面业绩优良。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年6月30日9时至2018年7月9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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