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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国华盘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高耗能电机设备改造项目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18-07-04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受天津国华盘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天津国华盘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高耗能电机设备改造设备采购(招标编号:CSIEZB180104140)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有兴趣的合格厂商参加本项目的密封投标。资金来源为自筹。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天津国华盘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厂址位于天津市蓟县、南距天津市区125km、西距北京市90km、东距唐山市75km,地处京、津、唐三市中心地带。公司从前苏联引进的2×500MW超临界机组,于1996年全部投入商业运营。后经增容改造,两台机组增容为2×530MW。

为加快淘汰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深化工业节能减排工作,推动工业转型升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国务院《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国发〔2011〕26号)和《工业转型升级规划(2011-2015年)》(国发〔2011〕47号)的要求,结合工业、通信业节能减排工作实际情况,工信部制定了《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第二批)》和《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第三批)》,目录共12大类135项设备(产品)。由于我厂投产时间早,设备运行时间长,低压电机设备均为高耗能产品,不符合国家节能要求。高耗能电机其导磁材料使用热轧硅钢片,能耗高、效率低、环保性差。按照政府要求,此系列产品应于 2015年年底前停止使用,考虑到盘电公司实际运行、检修情况,计划于2018年完成207台高耗能电机的替换工作。

2.2招标范围: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主要配置

交货地点

交货期

备注

1

IE4级高效节能电动机

207台

详见技术规范

天津国华盘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合同签订后75日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3.2、投标单位注册资本应在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生产厂商或贸易商,如贸易商投标则必须提供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3.3、投标商具有近三年(2015至2017年)取得20万千瓦及以上电机(IE3及以上)年销售能力,并提供相应业绩合同或合同复印件。

3.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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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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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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