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受天津国华盘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天津国华盘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高耗能电机设备改造设备采购(招标编号:CSIEZB180104140)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有兴趣的合格厂商参加本项目的密封投标。资金来源为自筹。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天津国华盘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厂址位于天津市蓟县、南距天津市区125km、西距北京市90km、东距唐山市75km,地处京、津、唐三市中心地带。公司从前苏联引进的2×500MW超临界机组,于1996年全部投入商业运营。后经增容改造,两台机组增容为2×530MW。
为加快淘汰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深化工业节能减排工作,推动工业转型升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国务院《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国发〔2011〕26号)和《工业转型升级规划(2011-2015年)》(国发〔2011〕47号)的要求,结合工业、通信业节能减排工作实际情况,工信部制定了《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第二批)》和《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第三批)》,目录共12大类135项设备(产品)。由于我厂投产时间早,设备运行时间长,低压电机设备均为高耗能产品,不符合国家节能要求。高耗能电机其导磁材料使用热轧硅钢片,能耗高、效率低、环保性差。按照政府要求,此系列产品应于 2015年年底前停止使用,考虑到盘电公司实际运行、检修情况,计划于2018年完成207台高耗能电机的替换工作。
2.2招标范围: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主要配置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备注 |
1 | IE4级高效节能电动机 | 207台 | 详见技术规范 | 天津国华盘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合同签订后75日内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3.2、投标单位注册资本应在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生产厂商或贸易商,如贸易商投标则必须提供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3.3、投标商具有近三年(2015至2017年)取得20万千瓦及以上电机(IE3及以上)年销售能力,并提供相应业绩合同或合同复印件。
3.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请登录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