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编号:WZ20180710A/B/C-0137-8234-B2
2.项目内容:中国石化第十期碳素无缝钢管(生产商)框架协议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其他资格要求:1.在中国注册的独立法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必须为生产商(查看投标文件) 2.注册资金:热轧生产工艺5000万(不含)以上(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固定资产(期末原值)≥2亿元(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7年审计报告(如不能提供,则应提供相关说明及证明文件) 4.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或GB/T19001)(有效期内的相关证书复印件) 5.通过ISO14001或GB/T2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有效期内的相关证书复印件) 6.通过OHSAS18001(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或SY/T6276 HSE管理体系评价认证(有效期内的相关证书复印件) 7.取得覆盖投标物资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管道元件)(相关证书复印件)(投标人2017年审计报告) 8.具有国家钢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专门针对GB5310(20G)钢级无缝钢管的型式试验报告或检测报告等认证文件(相关证书复印件) 9.纳税状况良好(投标人提供的2018年1至3月的纳税证明。不能提供纳税证明的,需进行特别申明,并提供该期间开立的增值税发票复印件或者纳税申报表复印件或者印花税税票复印件。) 10.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7年度审计报告的完整复印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11.2017年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市场行为良好(投标人2017年审计报告) 12.热轧无缝钢管产能≥20万吨/年(投标人的证明材料) 13.热轧机组不少于2条(投标人的证明材料及在开标前10天内拍摄的各条生产线的完整照片) 14.具有独立质量检验部门(提供检验实验室、设备最新照片及组织机构图) 15.近三年内为石油、化工、能源、电力等行业的特大型企业提供过无缝钢管(业绩表、合同复印件至少1份(为其中一个行业提供过即可)) 16.近三年内流体管及高压管的供货业绩不低于5000吨(业绩表、申请人的合同复印件) 17.近5年未出现重大质量事故、未被行业通报质量问题(查看投标文件、违约供应商处理文件等资料) 18.近5年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查看投标文件、违约供应商处理文件等资料) 19.诚信经营情况(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0.企业无被吊销营业执照、资质、停业整顿、暂扣生产许可证、取消投标资格、财产被接管、进入破产等状况(查看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21.完成易派克在线支付功能注册(查看相关资料) 22.签署易派克拓市协议(查看相关资料) 23.无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合格情况(查看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8年7月5日8:00时至2018年7月13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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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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