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KYY2021001
项目名称:化妆品监督抽检服务项目第01包化妆品监督抽检
预算金额:35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5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化妆品监督抽检;采购数量1批;(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及服务要求详见“第二章 服务需求和评标办法”)。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二、投标人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3.根据本项目具体要求对投标单位的特定要求条件: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检验机构单位,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本项目不接受超预算报价,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中标方转让第三方建设。3.2从业人员要求:(1)从业人员稳定性强,能保证抽检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2)从业人员岗位职责、分工明确。投标人应设置有独立的技术管理人员、业务管理人员、检验人员以及抽样人员等,可分别承担抽样、检测、数据汇总、结果报送、分析评估等工作,能按照时限要求汇总上报检测相关信息,总体数量与承检任务要求相匹配。(3)从业人员职称结构良好,具有稳定的、高水平检验和技术管理人员。(4)检验人员应当持有检验人员上岗证,熟练掌握标准、法规,能按照国内现行有效的标准方法从事检验工作。(5)投标人具有专门从事抽样工作的人员,并经过培训考核,熟悉和掌握样品采集方法和相关技术要求。3.3实验室环境设施和仪器设备要求(1)具有满足承检任务需要的实验室面积。(2)实验室环境设施应当符合国家实验室有关管理规定的要求。(3)实验室设置应当满足样品储存、处理、检验、数据处理、结果分析汇总等工作要求。(4)实验室具有固定并满足承检任务需要的仪器设备和标准物质。保证仪器设备运行良好,有完整的仪器设备档案。不得租赁或借用他人检测设备。(5)实验室具有配合检验活动所需的环境控制、数据处理与分析、等设备设施。3.4质量管理能力要求(1)具有承担政府部门委托抽检的工作制度。(2)能够严格按照抽检工作程序和要求,按时完成抽检工作。(3)具备按照指定方法开展应急检验和风险监测工作的能力。(4)接受采购人组织的关于实验室质量控制管理与考核工作。3.5投标人须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近三年(2017年、2018年、2019年)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19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19年12月31日之后成立企业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并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6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7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3.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3月03日 至 2021年03月09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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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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