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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吉百特-竞争性磋商-JBT2021-207-Z-厦门医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服务-磋商公告
2021-03-03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BT2021-207-Z

项目名称:厦门医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厦门医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服务;其他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资格要求及资格证明文件:1、磋商响应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材料或做出书面声明:1.1磋商响应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磋商响应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磋商响应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磋商响应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磋商响应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其他磋商响应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1.2磋商响应供应商应按如下要求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3)磋商响应供应商:若磋商响应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磋商响应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1.3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提供上一年度或上一季度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开户许可证和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1.4、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上述证明材料均应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1.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上述证明材料均应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1.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1.7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开业不足三年的,自开业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2、磋商响应供应商应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教育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视为无效响应。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其他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3月03日  至 2021年03月14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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