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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厂县河渠管理范围复核及划定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1-03-04

项目概况

大厂县河渠管理范围复核及划定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廊坊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自行下载,请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3月18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GZCG-[2021]3号

项目名称:大厂县河渠管理范围复核及划定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48000

最高限价(如有):648000.00

采购需求:大厂县河渠管理范围复核及划定服务采购

合同履行期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在中国境内注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具有相关经营范围;(2)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含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乙级及以上资质。(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若投标人存在不良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则不允许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标段的投标;(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潜在投标人如未从廊坊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2、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要求,廊坊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现已正式投入使用。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登记的投标人可直接获取文件,各市场主体登录系统后,可通过地图选择“廊坊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打开【业务管理-填写投标信息】菜单,选择交易类型后,在项目列表中选择对应项目,点击项目最右侧的+符号,在打开页面中填写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后,进行【确认投标】操作,之后再到【文件下载】菜单中下载招标文件,可参考“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廊坊市首页【常用下载】栏目中的《投标人投标操作手册》。未经主体注册登记的投标人,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 )”廊坊市首页“通知通告”中“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3月05日至2021年03月11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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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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