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YZB-2021-004
项目名称:伊金霍洛旗乌兰木伦镇人民政府采购伊金霍洛旗新伊科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进场道路工程监理招标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7731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7.7731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采购需求 | 预算金额(%) |
1 | 伊金霍洛旗新伊科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进场道路工程监理服务 | 1 | 详见磋商文件 | 施工结算价的1.8%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以施工工期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凡符合要求的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照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
序号 | 情形 | 价格扣除比例 | 计算公式 |
1 | 非联合体供应商(小型、微型企业) | 6% | 评标价=投标总报价×(1-6%) |
2 |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 | 6%(不再享受本表序号3的价格扣除) | |
3 | 联合体一方为小型、微型企业且小型、微型企业协议合同金额占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 | 对联合体总金额扣除2% | 评标价=投标总报价×(1-2%) |
注:(1)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评分,中标金额以实际投标价为准。 (2)小型、微型企业是指供应商及其所投核心设备的制造商均为小型、微型企业。(如实填写后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 (3)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 |||
2.价格扣除相关要求。
所称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2)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认定价格扣除。
(3)提供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后附,不可修改),未提供、未盖章的不予价格扣除。
(4)供应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点击“小微企业名录”(http://xwqy.gsxt.gov.cn/)进行搜索截图,截图时间应当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通过截图说明供应商、核心设备制造商是否列入小微企业库,对未列入小微企业库的供应商、核心设备制造商不予价格扣除、对响应文件中未提供截图的不予价格扣除。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通过查询对供应商提供截图内容进行甄别,对查询内容与供应商提供内容不符的不予价格扣除。
(5)提供声明函不实或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路工程丙级](含)以上或者[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者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丙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投标文件须附复印件);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要求:路桥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工程师(以职称证书为准,投标文件须附职称证书复印件),并取得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工程系列为道路与桥梁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以资格证书为准,投标文件须附资格证书复印件)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路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以注册证为准,投标文件须附注册证复印件),且在本单位注册,年龄60岁以下。 4.近年(2015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揽过1项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不限合同额、不限规模)业绩。(投标文件须附合同复印件)5.其他人员至少配备2名专业监理人员(投标文件中须附复印件)6.(1)供应商应具备该企业2020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以税务机关提供的纳税凭证或银行入账单为准,响应文件须附复印件);(2)供应商应具备该企业2020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以社保机构出具的缴纳纪录凭证或银行入账单为准,响应文件须附复印件);注:依法免税和无需缴纳社会保险的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投标文件须附以上证件复印件);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备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近一年内出具的资信证明;8.在参加此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本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并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上均无任何违法违规行为的纪录(响应文件须附以上两个网站查询截图);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3月05日 至 2021年03月11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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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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