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邮消费金融有限公司2020-2021年度呆账核销、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专项审计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编号:ZB-10-04A-2021-D-E03021),已由中邮消费金融有限公司批准实施,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人为中邮消费金融有限公司,现委托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一、项目概况:
1.1.采购内容:拟通过招标确定1家中标单位,1家备选服务商(如有),为招标人提供2020-2021年度呆账核销、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及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专项审计,具体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 | 采购内容 |
1 | 呆账核销专项审计 | 依法接受委托,对被审计单位(中邮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审核核销制度、核销后的资产管理及确认呆账核销条件及程序等,出具2020-2021年度公司呆账核销专项审计报告。 |
2 | 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审计及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审计 | 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依法接受委托,对被审计单位资产损失及呆账核销情况进行复核,出具2020-2021年度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报告。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审核公司会计利润、以前年度未弥补亏损、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等申报事项确认项目,出具2020-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报告。 |
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技术规范书》。
1.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约定服务。
1.3.采购预算:200万元人民币(含税)。
1.4.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二、投标人合格条件:
2.1.投标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呆账核销及所得税汇算清缴资质;须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及营业执照。分所参与投标的,必须提供总所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有效授权书。(允许使用会计师事务所关联的咨询法人资质)
2.2.投标人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须提供仍处有效期内的租赁合同或产权文件等有效证明材料。
2.3.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要求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通知书或税务局官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截图等有效证明文件。
2.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的;(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3)与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的;(4)与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5)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6)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7)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8)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违法记录的;(9)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须提供投标人声明(详见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2.5.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供上述“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网页截图(最终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的网站查询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6.本项目只接受已完成投标登记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加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人于2021年03月05日09时00分至2021年03月12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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