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郑财磋商采购-2020-132
项目名称:郑州市齐礼阎强制隔离戒毒所双电源供配电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96.502956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96.502956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5.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郑州市齐礼阎强制隔离戒毒所双电源供配电工程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自开闭所至新建专用配电室之间的新建电力排管、顶管、新建电力井、电力电缆、高低压配电装置、配电变压器、电气二次部分、配电站内照明通风、防雷接地等图纸所示设备、材料的采购、安装、调试及配电房改造装修等;
5.2磋商范围:竞争性磋商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包含郑州市齐礼阎强制隔离戒毒所双电源供配电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高低压供配电系统内的所有相关设备、材料的采购、安装、调试;
5.3建设地点:郑州二七区工人路东、光明路南;
5.4计划工期:2个月;
5.5质量要求:设备材料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工程整体符合国家电网验收标准。
合同履行期限:2个月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承装叁级(含)及以上、承修叁级(含)及以上、承试叁级(含)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拟派项目经理资格: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并与公司具有劳动合同关系,提供本公司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拟派项目经理投标过程中没有在其它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提供单位法人出具的无在建工程承诺书(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格式自拟);(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将对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的信用情况(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进行查询、打印留存。若在开标当天查询到供应商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供应商为无效供应商。(5)具有2020年1月以来的任意3个月企业缴纳税收凭证和2020年1月以来的任意3个月企业缴纳社会保险凭证(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依法免税企业,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6)具有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3月09日 至 2021年03月1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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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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