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JY20210228
项目名称:2021年垃圾粪便终端处理设施环境监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0.284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0.284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主要针对海淀区内垃圾粪便终端处理设施的环境质量进行定期监测。包括:定期对海淀区六里屯垃圾填埋场、海淀三星庄粪便消纳站、海淀四季青粪便消纳站和海淀区五路居垃圾转运站这四个垃圾终端设施的废气、废水、噪声等进行监测。
合同履行期限: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11】124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京财采购【2020】195号)文件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等。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磋商活动。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七)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4、具有CMA计量认证资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3月11日 至 2021年03月17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请登录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