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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江西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3个集中式光伏电站的项目股权收购技术尽职调查服务招标公告
2021-03-10
华能江西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3个集中式光伏电站的项目股权收购技术尽职调查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1-03-1035-01)

项目所在地区:南昌县、铅山县和瑞昌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江西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3个集中式光伏电站的项目股权收购技术尽职调查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江西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对拟收购的标的公司甲、标的公司乙和标的公司丙的光伏电站技术尽职调查(包括项目审批文件检查、项目可研方案评估、系统总体方案设计复核、施工质量检查、勘察、设计报告审查、关键设备检查与评估、光伏电站设备检查、光伏电站安全评价、设备质量测试与评价、光伏电站运行维护评估)、报告编制、会议审查等(包含项目收购结束前的技术咨询服务)。

标的公司甲,标的项目A:容量78.54MW,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南昌县蒋巷镇三洞湖村附近363.7204公顷鱼塘水面,采用渔光互补的设计理念,将大阳能发电与渔业养殖有机结合,架设支架安装大阳能光伏组件,建设地面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接入方案如下:通过110kV线路接入220kV蒋巷变。项目2017年6月30日并网发电。

标的公司乙,标的项目B:容量20MW,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铅山县湖坊镇中李村附近,占地面积约为600亩。项目接入方案如下:通过1回35kV线路接入朱山llOkV变电站,外送线路长度约1.8km。项目2016年6月30日并网发电。

标的公司丙,标的项目C:容量35MW,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瑞昌市范镇陡岗村和范镇村附近,共用约1500亩荒林地建设地面光伏电站。项目接入系统方案如下:本工程分成装机容量分别为18MW和17MW的两个独立光伏电站,经两回35kV线路分别接入瑞昌市高丰35kV变电站和横港35kV变电站,外送线路长度分别约为6km和7km。项目一期2015年11月30日、二期2016年6月16日并网发电。

服务期限:资料收集完成一个月内,完成报告修编。技术咨询服务期以项目收购结束后为准(时间最长不超过一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华能江西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3个集中式光伏电站的项目股权收购技术尽职调查服务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无。

3.2.2资格能力要求:具有光伏电站技术检测的CMA或CNAS资质(需提供资质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3.2.3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无。

3.2.4业绩:近5年(2016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2个新能源项目类似咨询服务业绩(至少含合同封面、工作范围、签字盖章页、成果证明文件)。

3.2.5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3月11日9:00起至2021年3月18日17:00止。

获取方式:

4.1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可线上购买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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