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编号:WZ20210325-4801-2523-B1
2.项目内容:茂名分公司加热炉烟气余热回收系统挡板、风门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5.2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3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5.4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5.5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6.其他资格要求:1.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需提供资质证明文件(提供有效证件复印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或相应国际认证机构颁发的有效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体系认证、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证书(处于换证期的,应附说明文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压力管道GC2、GC3设计许可证及压力容器D1、D2设计和制造许可证。 3.近10年(2011年-至今)投标人需提供石油、化工行业烟道挡板和快开风门至少各10套及以上,连续运行3年及以上的业绩,提供业绩证明(装置或项目名称、合同及用户使用盖章证明) 4.投标人需提供2017、2018、2019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投标人需连续三年利润率大于 0。 5.投标人承诺在《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50万吨/年重芳烃轻质化项目加热炉烟气余热回收系统挡板、快开风门技术要求》第14项《分供商名单》内选择分包商,并严格按照《分供商名单》要求的范围采购设备,如有偏离需在标前征得业主书面同意。 6.投标人承诺供货范围必须与技术要求一致,不能有缺失。 7.投标人必须承诺本次投标的投标文件不存在虚假的资料。 8.投标人必须完全响应中石化标准合同文本二的全部条款(详细见招标文件附件)。 9.投标人需满足以下要求:1、中标供应商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须承诺1个月内申请法人信用认证和产品质量评价,3个月内完成相关认证评价。2、重要设备材料需外购原材料和外协件的分供方应当完成信用认证。。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1年3月10日8:00时至2021年3月17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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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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