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编号:WZ20180813-2117-9081-B1
2.项目内容:宁波工程-中科炼化-精密过滤器(液相)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1500万元人民币或等同外币(投标人必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的生产厂家必须具有质量体系认证,投标人必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相应认证复印件。 3.本次招标只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不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 4.设备交货期为2019年1月30日。 5.付款方式:到货款80%+考核款10%+质保金10%,电汇或承兑汇票。 6.供货范围和工作范围必须符合招标技术文件要求。 7.2.1★卖方必须能够证明所提供的设备在与本项目相近的介质条件和处理能力下,至少在3套不同业主的装置中已连续运行24个月以上。卖方必须在报价文件中提供可以证明相关业绩的材料(合同复印件、技术协议)。 8.2.2★卖方必须制造过类似的设备至少5年以上,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 9.14.1.卖方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盖有单位公章及授权代表签字的《技术偏差或偏离表》(无论有无偏差都必须提供),如不提供,即被废标。 10.14.2.卖方《技术偏差或偏离表》中的偏差或偏离违背招标技术文件中带 “★”的任何1项条款,且未在投标前得到买方的书面批准,即被废标;违背招标技术文件中带“△”的条款超过4项(不包括4项),且未在投标前得到买方的书面批准,即被废标。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8年7月19日8:00时至2018年7月26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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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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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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