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柳树泉农场污水处理建设项目(污水处理设备采购及安装)(BTJY13GCGK2021019)已经由以师发改(2020)285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疆红星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柳树泉农场污水处理建设项目(污水处理设备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立项批复投资额为1275.15万元;本次招标额为1275.14万元。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兵团第十三师柳树泉农场 3.工程规模:污水处理厂内所有污水处理设备采购及安装,包括:所有工艺设备、电气设备、自控设备、仪器、仪表的供货及伴随服务,包括设备采购、选型、供货(制造,含备品、备件、专用工器具等)、装配(指出厂前组装、测试和检测、检验等)、在线上传比对验收、包装、运输和保险、设备保管(直至具备移交条件后移交给建设单位及使用单位)、二次转运,安装、调试、试运行、技监检验、验收,技术资料提交(含操作手册 3 本、维修维护手册 3 本及电子文档光盘)、人员培训、质保期(1 年)内的维修、维护、保养和易损耗件的提供等全部内容。为交钥匙工程。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供货期(天) | |||||||
BTJY13GCGK2021019-01-01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柳树泉农场污水处理建设项目(污水处理设备采购及安装) |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所有内容 | 50 |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能满足合同规定的配送和服务要求;2、技术负责人需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职称。同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能够在项目所在地提供长期稳定的售后服务;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4、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网页打印件须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从上述网站中打印);5、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二年(2018年-2019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如新成立的公司可提供自成立之日起第二年开始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可不提供);6、经销商投标的须提供设备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7、投标人业绩:2015年至今类似工程业绩不少于1项;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须知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CA数字证书和法人证书,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各主体类型下领取招标文件。 具体注册事宜见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通知公告《关于注册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办理兵团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1年03月12日 10:00:00至2021年03月26日 19: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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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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