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石油仓储分公司危险废物处置技术服务(框架协议)招标公告(第2次)
1.招标条件
广东石油仓储分公司危险废物处置项目招标方案已由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石油分公司批准,招标人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石油分公司茂名分部。该项目技术服务(框架协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招标项目名称:广东石油仓储分公司危险废物处置项目。
2.2危废物资收集地点:广东省佛山市、深圳市、江门市等29个的仓储油库。
2.3框架协议有效期:3年(自框架合同生效当日起计)。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框架协议有效期内标段合同估算总金额:300万元(不含增值税)。
2.6标段预计招标范围:广东石油仓储分公司系统内的29座油库的废油泥83吨、含油废物17吨、废活性炭34吨、废弃包装物容器34吨、实验室废液6吨无害化处理技术服务。
2.7按照评审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选定排名第1名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所承揽的份额为本招标项目合同有效期内工作量的100%。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独立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经营类别包括:废油泥【HW08(900-249-08)】、含油废物【HW08(900-249-08)】、废活性炭【HW49(900-039-49)】、废弃包装物容器【HW49(900-041-49)】、实验室废液【HW49(900-047-49)】;
(3)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2017年以来有危险废物处置项目业绩;
(5)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项目负责人持有环境工程专业或者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2017年以来有危险废物处置项目项目负责人业绩。。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同一母公司的多个子公司(含子公司的子公司),参与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的潜在投标人不得超过两家。
3.5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6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下载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按照《中国石化建设市场诚信体系管理办法》相关条款的规定给予限制投标的处理(特殊原因及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
4.注册、报名、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潜在投标人、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注册完成后,投标人、牵头人登录交易平台报名(牵头人报名时选择确定联合体成员)、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下载招标文件。
4.3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时间:2021年03月12日17时00分至2021年03月18日17时30分。
(2)获取截止时间:2021年03月18日17时3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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