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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G2021-0780]东莞宁洲厂址替代电源项目桩基、道路、围墙、雨水及消防水管等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2021-03-13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东莞宁洲厂址替代电源项目桩基、道路、围墙、雨水及消防水管等施工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招标编号:0724-2100C44N0582

期:20213月13

1.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广东粤电滨海湾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方”)委托,就上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按照本公告的要求提出报名申请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东莞宁洲厂址替代电源项目3×700MW等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冷联产工程厂址位于东莞市虎门镇南栅工业六区,厂区西侧和西南侧为工厂及部分居住建筑,东南侧为宁洲污水厂,同时西北侧靠近已建的民昌路九巷支道,北侧靠近规划次干道,南侧靠近广深沿江高速,西南侧靠近民昌路十巷。

本工程建设39HA.02型燃机组成的“一拖一”单轴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同步建设烟气脱硝装置。

根据投资方对项目进度的安排,首台机组计划于202212月投入商业运行,20233月第二台机投产,202312月第三台机投产。

2.2招标范围:

招标编号/包号

项目包名称

数量/单位

(以技术文件为准)

0724-2100C44N0582

桩基、道路、围墙、雨水及消防水管等施工项目

主要包含以下几项工作:

1)桩基工程(灌注桩、水泥搅拌桩、PHC桩);

2)厂区围墙施工;

3)厂区道路施工;

4)雨水管施工;

5)消防水管施工。

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技术部分。

投标人必须对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投标;如有重大缺漏,将导致投标被否决。


3.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

1)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或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的合法机构,并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须具有以下有效的资质条件(二者同时具有):①投标人具有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②投标人具有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已在投标人企业注册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在有效期内,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B证),且具有近五年在一个或以上类似工程(桩基工程)中担任项目经理或副经理的经验和业绩。项目经理为投标企业的在职职工(提供至少一年社保证明资料),且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须提供拟派项目经理业绩的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项目经理在本项目建设期内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任何职务。

5投标人必须具有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②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③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④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⑤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⑥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⑦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⑧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⑨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⑩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⑫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⑬在最近三年内发生施工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存在情形;

⑮被列入广东能源集团承包商黑名单或灰名单。

8)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信誉,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近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中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投标人须提供以上三个网站的查询记录截图)。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不存在上述第(7)点情况的声明函。

3.2业绩要求

投标人应具20161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必须具有至少2项每项人民币3000万元及以上的桩基工程(须含冲(钻)孔灌注桩)国内竣工或完工验收业绩,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包含在其他工程中,桩基工程(须含冲(钻)孔灌注桩)金额须能清晰显示。

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是投标人的,而不是其母公司、合作方或技术支持方的;投标人至少应当提供能清晰显示合同承包范围、合同签订时间、合同金额(或结算金额)、验收时间等内容的业绩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验收证明)等资料。

4. 投标登记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有兴趣且符合本公告第3条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好企业信息登记后提交投标登记资料。

4.2投标登记时间:2021313日上午09302021317下午16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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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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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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