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2018年第五次零星物资电商化采购
(实时价模式)
采购编号:NX18-DSH-291874
本(批)采购项目采购人为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采购资金为企业自有资金,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批)项目的货物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采用公开竞争性谈判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应答人(以下简称“应答人” )就本(批)采购项目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应答文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2018年第五次零星物资电商化采购(实时价模式)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采购人: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分包编号及货物名称见下表:
| 分包编号 | 分包名称 | 备注 |
| NX18-DSH-291874-SS001 | 运维类实时价 | |
| NX18-DSH-291874-SS002 | 劳保类实时价 |
注:1.本次采购不承诺实际采购数量,不承诺成交人实际供货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2.采购人有权在协议有效期内根据需要增加包含但不限于采购目录中的供货。协议供货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3.各应答人需对本次采购的所有货物进行应答。
三、应答人资格要求
3.1应答人及其应答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合格应答人资格要求通用部分
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供货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
应答人及其应答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应答人应具有因特网接入服务业务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许可证)
(2)应答人应具有面向社会(个人或企事业单位)公开的自有电子商城,且应具备商品目录及价格查询、下订单、结算和支付等功能。
(3)应答人应答商品应为自营商品,其电子商城自营商品范围应涵盖但不限于本次电商化采购范围的所有物资小类。
(4)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未三证合一的应答人还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并在有效期内。
(5)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6)具备采购人要求的货物配送范围内的配送能力(具体以各地市货物配送点明细表为准)。
(7)具备完善的信息系统及与其他系统对接的能力。
(8)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开具16%增值税专用发票。
(9)在国内货物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退货量占合同金额10%及以上);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采购人的验证的除外。
(10)具有销售产品固定的经营场所,并具备相应货物供货仓储、运输、配送和相应的售后维修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和承担采购风险等方面的能力。生产商具有生产应答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产品及元器件检测设备的能力。
(11)所供产品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产品的规定标准。
(12)在国内货物采购应答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受到采购人及其所属单位的质量或履约服务投诉。
(1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14)根据《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规定,应答人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不得参加相应项目的应答。
应答人不得选配国家电网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和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中正在接受暂停中标资格、取消中标资格的制造商或外购外协供应商或代理(集成服务)原厂商的相应处理范围内的产品。
(11)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请应答人在应答时提供本单位住所地或采购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本单位和单位法定代表人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对于地方检查机关采用互联网自助查询方式的,应答人提供查询告知函打印件视为有效,并附应答人采用互联网自助查询方式的声明),查询期限为告知函出具日(出具日应在投标截止日前两个月内)前三年。查询内容至少涵盖单位名称及法定代表人,若未提供有效查询结果的,其应答文件作否决应答处理。如应答人成立不足三年,则查询期限为应答人成立之日起至告知函出具之日止(出具日应在应答截止日前两个月内)。
应答人在本批次项目采购中,只提交一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需单独密封提交。
(12) 为进一步落实服务商质量主体责任,切实提高电网服务质量。本次采购的采购文件中已将原“重法纪、讲诚信”承诺函修订为“重法纪、讲诚信、提质量”承诺函(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应答文件格式3)。
请各应答人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编制承诺函,并将打印后的承诺函经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后,将《“重法纪、讲诚信、提质量”承诺函》(纸质版)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纸质版)封装于同一密封袋中,并于应答文件一起递交。该承诺函作为应答文件组成部分,与其他应答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发现承诺函内容不全、与采购文件要求不符或经核实存在代签等情况弄虚作假的行为,采购人将在评审阶段视情节严重程度进行扣分或否决应答处理。
(13)违反“重法纪、讲诚信、提质量”承诺,在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书中被认定在采购人采购活动中存在行贿行为情节严重的,该应答人参与本项目的应答将被否决。
(14)为保障电网和设备本质安全,维护良好电工装备质量生态环境,确保应答人提供优质服务。采购人有权对违反“重法纪、讲诚信、提质量”承诺的应答人加大不良行为处理力度。
(15)潜在应答人成为成交人后,在产品供货时,提供与所供产品有关的经国家认可的第三方鉴证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检测报告、强制性3C认证报告、消防认证等证明。
(17)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应答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18)若成交人所供货物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或配送服务存在较大问题,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该成交人的供货资格。鉴于电商化采购模式的特点,本次采购不承诺各最终成交人的实际供货数量,各成交人最终供货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19)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为采购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为本次采购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货物的应答;
●被责令停业的;
●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被授权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在同一货物标包采购中同时应答的;
●2015年度至应答截止时间前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责任,整改措施未全面落实的。
●成交后不得将成交项目分包或转让给其他主体实施。
3.2应答人及其应答产品须满足的业绩要求,见下表。
| 序号 | 分包编号 | 分包名称 | 对应答人要求 | 实收资本金(以2017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 | 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 备注 |
| 1 | NX18-DSH-291874-SS001 | 运维类实时价 | 电商 | 1亿元人民币及以上 | 2015年-2017年 | |
| 2 | NX18-DSH-291874-SS002 | 劳保类实时价 | 电商 | 5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 2015年-2017年 |
3.3本次竞争性谈判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四、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
本次采购实行发售电子版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不再出售纸质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4.1 报名资料:
4.1本次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采购文件,不再出售纸质采购文件。凡有意参加应答者,请于2018年7月24日-7月27日,每日上午9:00时至下午17:00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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