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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营口市分行发布楼宇电梯网络电视广告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1-03-15
公告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营口市分行发布楼宇电梯网络电视广告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Z10492FW02400022)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

一、招标条件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营口市分行发布楼宇电梯网络电视广告项目(招标项目编号:ZZ10492FW02400022),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营口市10个住宅小区投放电梯网络电视广告(小区名称及发布位置详见附件)。预算金额41.184万元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
(2)投标人应开具正规机打的国家税务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项目费用结算;
(3)投标人应保证对发布媒介具有合法权利;代理必须能够提供有效期内的授权或代理发布广告的证明文件;
(4)投标人应提供近两年(签订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至今)与金融机构合作的类似业绩;
(5)投标人应出具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6)投标人在“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权威机构网站没有行政处罚、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信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投标人应出具开标日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缴款凭证(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单位公章的情况说明);
(8)投标人应出具开标日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单位公章的情况说明); 
(9)本次公开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10)本次公开招标禁止投标人挂靠和分包;
(11)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或负责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隶属同一集团下的子公司不得同时作为独立供应商参与本项目;
(13)投标人必须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并进行登记备案,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1年03月15日08时30分00秒---2021年03月22日16时3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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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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