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石岛湾核电开发有限公司海工工程堤头灯桩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1-03-2088-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能石岛湾核电开发有限公司海工工程堤头灯桩采购项目,招标人为华能石岛湾核电开发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华能石岛湾核电开发有限公司海工工程堤头灯桩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建设地点:山东省荣成市华能石岛湾核电厂
2、项目概况: 华能山东石岛湾核电厂高温气冷堆核电站示范工程位于山东省荣成市,地处石岛管理区宁津所街道办事处东南海滨,东侧濒临黄海,北距荣成市约20km,西南距石岛管理区约14km,西北距威海市区约68km。
3、标段划分及供货范围:包括北取水明渠2个堤头灯桩、排水明渠2个堤头灯桩等,共计4个堤头灯桩的供货、安装及为期一年的维护工作。维护工作包括对灯桩的监测、巡检、维护、保养、缺陷消除等工作,同时应编制经海事局和航标处审核通过的航标养护方案。同时,根据海事局最新要求,堤头灯桩灯器的遥测遥控需使用北斗系统设备。技术要求详见《海工航标配布方案》第5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通用条件:
投标人须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单位的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对于已在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集团公司、各二级单位或各基层企业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对于未在电子商务平台注册的供应商,首先应在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通过集团公司、各二级单位或各基层企业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2 专项条件:
3.2.1 资质要求:无。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3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海工工程航标配布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至少包含首页,签字盖章页及能体现合同内容的关键页等)。
3.2.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4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无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项目通过电子商务平台(以下简称电子商务平台)全流程电子招标。
4.2 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4.2.1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2021年3月15日09时起至2021年3月20日17时止(北京时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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