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集团
华电1001技改项目二手抱桩架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2021-03-15

(招标编号:CHDTDZ097/16-SB-60)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华电产业园B座9层

一、招标条件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相关项目华电1001平台技改项目二手抱桩架购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所有承接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097/16-SB-6001

二手抱桩架供货

1001平台二手抱桩架供货

1000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二手抱桩架供货】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 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财务要求: 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2017-2019)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不接受连续三年亏损投标单位;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应提供企业成立以来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不接受自注册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3.2.2 其他要求: 设备自有,投入使用时间不早于2019年1月1日,需提供设备出厂验收报告或质量合格证、发票等证明文件。

3.2.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4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1-03-15 16:30到2021-03-22 18:00。

购买标书时间:2021-03-15 16:30到2021-03-22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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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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