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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集团神东煤炭、神朔铁路等2018年6月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18-07-30
无标题文档 国家能源集团神东煤炭、神朔铁路等2018年6月水处理设备采购
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国家能源集团神东煤炭、神朔铁路等2018年6月水处理设备采购买方为国内通用设备业务部,资金来源于自筹 ,招标人为神华物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SIEZB180204697。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各包所投标设备的供货、运输及相关服务。(具体标包划分、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及设备名称、型号等技术参数见附表《招标货物一览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包括本次投标设备; (2)必须是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和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专业制造商,投标厂商具有良好的供货业绩、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投标人需通过ISO9000或相当标准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5)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能力,投标人注册资金要求:第一包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第二包、第三包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或等值外币)。 (6)投标人必须现场踏勘,所供设备外形尺寸满足现场安装条件,未进行现场踏勘的厂家不允许进行投标。(投标文件中必须附甲方出具的勘查现场证明,相关要求见第五章)。 (7)投标人须提供连续三年(2014-2016年或2015-2017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完整有效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等。 (8)投标人须提供近五年内(2013-2017年)合同业绩清单,第一包需提供近五年至少1份进水量不低于85t/h成套水处理系统供货合同业绩及有效合同复印件,第二包需提供近五年内至少1份的合同业绩(不低于20m³/h处理能力的同类产品)及有效合同复印件,第三包需提供近五年内至少1份的合同业绩(不低于20t/h处理能力的同类产品)及有效合同复印件,有效合同复印件应包含合同买卖双方名称、合同签订日期、货物名称、主要参数及数量等信息。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完成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购标途径: 投标人请登陆的投标人业务系统,在购标申请菜单中根据要求上传购标资料,并在线进行招标文件购买。 投标人也可以携带系统中要求的购标资料前往国华投资大厦719会议室购买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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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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