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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监狱监管区绿化及种植土换填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1-03-18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LZB-2021-020

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监狱监管区绿化及种植土换填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9.1152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9.1152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监管区绿化及种植换填(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20日历天内完成。养护期: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养护期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凡符合要求的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照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

序号

情形

价格扣除比例

计算公式

1

非联合体投标人

(小型、微型企业)

6%

评标价=投标总报价×(1-6%)

2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

6%(不再享受本表序号3的价格扣除)

3

联合体一方为小型、微型企业且小型、微型企业协议合同金额占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

对联合体总金额扣除2%

评标价=投标总报价×(1-2%)

注:(1)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评分,中标金额以实际投标价为准。

(2)如实填写后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

(3)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2.价格扣除相关要求。

所称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2)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认定价格扣除。

(3)提供投标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后附,不可修改),未提供、未盖章的不予价格扣除。

(4)提供声明函不实或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并有类似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经验,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包含园林绿化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投标文件需附营业执照复印件);2 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林业或园林或绿化工程中级(含)以上职称(投标文件须附职称证扫描件) ,必须在本单位工作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投标文件需提供承诺书)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2020年-至今任意连续6个月及以上(新入职人员要求提供入职至投标截止日前)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为准;退休人员无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需提供有效的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或退休证明;(投标文件须附复印件)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良好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以税务机关提供的纳税凭据或银行入账单为准)4投标人近年(2018年至今,新成立企业只需提供企业成立至今的,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项园林绿化相关工程施工业绩(投标文件需附合同复印件); 5法人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以上公司,或投标人和投标人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6参加本次采购项目近年内(2018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不良记录,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7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文件需附网页截图)。 8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文件需附网页截图)。9 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要求:除项目负责人外,还须至少配备2名绿化工,且必须在本单位工作(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2020年至今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须附证书(职称证或资格证或岗位证)、社保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9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3月18日  至 2021年03月2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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