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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市人民检察院南安市检察官协会活动中心及警示教育中心项目勘察服务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1-03-18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C-QZ202103004

项目名称:南安市检察官协会活动中心及警示教育中心项目勘察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3.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3.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标的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允许

进口

项目规模

最高限价

投标保证金

1

1-1

南安市检察官协会活动中心及警示教育中心项目勘察服务

本项目占地面积约6667平方米,建筑面积约为10000平方米,地上10层(总面积约9100平方米),地下一层(面积约900平方米,其中人防面积约 900平方米)

230000.00

4500.00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天内勘察服务工作,并出具勘察成果报告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在(填写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招标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包:1 明 细 描 述具备工程勘察相关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及以上资质。设立土工试验室:依据《关于工程勘察单位设立土工试验室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建办科〔2018〕16 号)的规定:非我 省注册的勘察单位参加投标,应在我省设有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土工实验室和技术人员,以保证勘察结果的真实、准确和可靠。未在我省设立土工试验室的,不得参与本工程勘察项目的投标。 入闽备案:在闽开展勘察设计业务的省外勘察设计单位应按 《关于启用省外入闽勘察设计单位信息登记系统的通知》(闽建办设[2015]1 号)的要求执行。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3月19日  至 2021年03月23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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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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