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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丹徒生态环境局丹徒区乡镇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建设项目(第二次)采购公告
2021-03-19
镇江市丹徒生态环境局的委托,现对其镇江市丹徒生态环境局丹徒区乡镇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建设项目(第二次)实施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镇江市丹徒生态环境局丹徒区乡镇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建设项目(第二次)

2、项目编号:ZJZCFS-(2021)公字第0068号

3、政府采购计划编号:丹政采分散(2020)049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本项目预算金额为:1225万元,报价超过预算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6、项目需求简述:丹徒区乡镇空气质量监测网络6个站点建设【(仪器、安全、网络及其他辅助设备)、站房建设、3年第三方运维等】(项目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及招标公告附件)。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6个站点建设。2021年6月30日前完成6个站点整体系统验收工作。

8、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9、本项目确定的中标人数量:1名。

二、合格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或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至少一个月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职工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信用记录查询证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本项目接受现场或邮箱获取招标文件。

1.1 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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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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