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HZC2021057
项目名称: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法院执行款开户银行遴选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第五章 服务内容
一、必须承诺事项
1、供应商(或供应商委托的具备经财政部门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为本项目派驻到花山法院4名专业人员服务于法院执行案款管理系统(通达海系统)、法院行装系统和银行结算系统的对接(以上派驻人员本科毕业有会计初级职称,工作时间同花山法院日常工作时间,如有特殊情况发生的加班费用供应商派驻人员应服从,发生的加班费用也由供应商承担) 。
2、投标银行须对本项目保密工作作出承诺。
3、软硬件系统对接:银行结算系统(软硬件)能否保证与法院执行案款管理系统(通达海系统)的完全对接(提供本银行含安徽省内已经实现通达海系统对接的业绩证明和承诺书)。
二、服务要求
1、拟派工作人员服务热情、业务精干,人员稳定。
2、在营业时间内不得拒绝受理经办人员提供的合法、有效的支付凭证。
3、采购方使用资金,同城需做到即时到帐,异地2小时内到帐。
4、合同履行期限:三年 (合同一年一签,如服务良好,可续签两年)
三、业务管理要求
1、按照委托代理协议,开设执行款单独账户。
2、指派专人负责传递支付业务结算凭证回单,收集保存相关收付结算凭证回单。
3、建立应急处理机制,能积极应对支付业务突发事件,并妥善处置,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四、考核机制:成交银行需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服务,服务期内不能满足采购方需求的,采购方发出书面整改通知,一年内采购方发出三次整改通知书服务仍不能满足采购方需求的,采购方有权不继签下一年度合同。
合同履行期限:3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3月19日 至 2021年03月26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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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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