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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济宁热电厂2台350兆瓦“上大压小”热电联产工程地基处理施工招标公告
2018-08-07
华能济宁热电厂2台350兆瓦上大压小热电联产工程地基处理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18-08-2111-01)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济宁市
一、招标条件
华能济宁热电厂2台350兆瓦上大压小热电联产工程地基处理施工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本项目位于山东省济宁市,厂区五通一平、围墙、桩基试验等施工准备工作全部完成,具备全面开工建设条件。为满足连续施工需要,确保项目合法合规开工,现申请开展地基处理施工招标工作。
规模:2×350MW。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华能济宁热电厂2台350兆瓦上大压小热电联产工程地基处理施工:包括不限于全厂范围内的需要打桩区域的地基处理,包括不限于打桩,桩基碎石垫层处理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2015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投标产品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
(4) 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5.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二)专用资格条件:
(001)华能济宁热电厂2台350兆瓦上大压小热电联产工程地基处理施工的投标人:
1.投标人须具备国家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自2012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三项类似工程且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业绩;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8年8月8日8:30起至2018年8月13日17:00止。
获取方式:
1.报名: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8年8月8日8:30起至2018年8月13日17:00止,登陆电子招投标模块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含报名表、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报名时,务必认真阅读注意事项须,并详细填写报名信息后,点击提交审批。请耐心等待报名管理员审核,审核结果通过短信形式通知,投标人亦可登录模块自行查看报名结果(报名管理-->报名结果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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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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