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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口南山LNG一期工程接收站工程14#储罐安装标段2招标公告
2021-03-19

项目名称:龙口南山LNG一期工程接收站工程1-4#储罐安装 标段(包)编号:21-CNCCC-GC-GK-0332/02 发标日期:2021年03月19日
受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人)的委托,就龙口南山LNG一期工程接收站工程1-4#储罐安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对下列项目投标:

工程项目名称:龙口南山LNG一期工程接收站工程1-4#储罐安装-标段2
竣工期: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7月30日
项目概况:龙口南山LNG一期工程接收站工程EPC项目(以下简称“龙口LNG”),建设规模为500万吨/年,包括:1座LNG专用装卸码头(最大可停靠26.6万m3LNG船舶)、6座22万m3储罐、配套气化外输装置及公用工程系统等。 本次招标范围为1-4#储罐安装工作,共分为两个标段,其中标段1为1#2#储罐安装,标段2为3#4#储罐安装,本标段为标段2。
项目所在地:山东省龙口市烟台港龙口港区
招标范围:本标段为标段2,招标工作范围为2座22万方(净工作容积,3#、4#储罐)LNG储罐的安装工作,包括但不仅限于外罐内侧预埋件( TCP埋件、内衬板埋件、抗压圈/抗压环)、底部衬里板、墙体衬里板、穹顶、吊顶、内罐两层底板、内罐筒体、热角保护、内罐接管及附件、罐内平台和梯子、仪表设施、单轨等;罐外的钢结构及机械、管道、电气、仪表等组对、预制和安装工作,以及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项目要求的必要检验试验等完成本合同要求的所有相关工作。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100%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生产能力[工程功能、相邻工程简况与衔接、相关服务简况与工作界面]:不适用
资格要求:1.具备有效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甲级资质或施工总承包综合资质,和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盖公章扫描件。
2.具备有效的质量体系认证(GB/T19001或ISO9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GB/T24001或ISO14001)、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GB/T45001或ISO 45001),需提供盖公章扫描件。上述认证应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核实。
3.业绩要求: 201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承揽并完成过1个国内16万方及以上预应力混凝土全容LNG储罐内罐安装工程施工业绩(完工业绩),本业绩工程内施工期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需提供书面承诺)。
上述业绩1)须是投标人承担建设完成的施工项目,如果投标人所提供业绩为联合体业绩,投标人必须是储罐内罐安装施工方,与施工总包签订的分包合同或劳务分包合同为无效业绩;2)合同签订时间和内罐安装完工时间应在上述要求的时间范围内。
4.项目经理:
承诺中标后全职且无其他在建工程职务;
具有机电专业《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提供盖公章扫描件;
10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提供盖公章扫描件;
201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担任过1个国内16万方及以上预应力混凝土全容LNG储罐内罐安装工程施工业绩(完工业绩)项目经理。
5.技术负责人:
承诺中标后全职且无其他在建工程职务;
10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201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担任过1个国内16万方及以上预应力混凝土全容LNG储罐内罐安装工程施工业绩(完工业绩)技术负责人或项目总工。
6.HSE经理:
承诺中标后全职且无其他在建工程职务;
具备有效的中级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在投标人所在单位注册),提供盖公章扫描件;
10年及以上HSE管理工作经验;
201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担任过1个国内16万方及以上预应力混凝土全容LNG储罐内罐安装工程施工业绩(完工业绩)HSE经理。
7.质量经理:
承诺中标后全职且无其他在建工程职务;
10年及以上建安工程质量工作经验;
201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担任过1个国内16万方及以上预应力混凝土全容LNG储罐内罐安装工程施工业绩(完工业绩)质量经理。
8.招标人要求提供的公司业绩和关键人员业绩证明,如投标人未提交业绩证明,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无法验证合同签署方名称、合同签署时间、内罐安装完工时间、项目名称、工程内容、LNG储罐容量、业绩工作内容(国内预应力混凝土全容LNG储罐内罐安装工程施工)等信息,均视为无效业绩。关键人员还应提供身份证扫描件和2020年8月至2021年1月社保证明,能证明目前正受聘于投标人。
9.安全要求:近3年(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在石油化工工程建设领域(含LNG工程建设领域)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且在其他领域未发生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需提供书面书面承诺),生产安全事故定义及等级分类参照国务院令(第493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最终以经过事故调查和认定后由用户部门、上级管理机构、官方媒体或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书面证据认定(应由投标人承担事故责任或对投标人进行了处理的)为准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1年03月19日到2021年0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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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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