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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瑞恒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8 万吨环氧树脂项目分析小屋采购及相关服务项目公告
2021-03-22

招标编号:0747-2160SCCJS47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苏瑞恒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8 万吨环氧树脂项目分析小屋采购及相关服务(项目名称)招标人为江苏瑞恒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整体项目规模:江苏瑞恒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8 万吨环氧树脂项目。

2.2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分析小屋采购及相关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注册资金大于等于500万元人民币,以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为准)。

3.2投标人应有充足的资金保证、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1720182019连续三年持续盈利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等)。

3.3 20171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或授权制造商(下同)具有1份合同金额≥800万元的分析仪表或者分析小屋的销售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至少包括用户名称、设备名称、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及投标人自行承诺或建设方出具的设备成功运行两年时间的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无效。

3.4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须提供“信用中国”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3.5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3.6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若为代理商投标,本招标文件中所指业绩、资质均可以使用制造商的证明资料。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投标人如果是分析系统集成商,分析小屋、样品处理系统等制造必须由集成商本厂生产制造,不接受第三方厂家产品,不接受转包或外包生产。必须提供集成商生产车间全景照片、生产设备照片和生产设备清单等,需要提供法人签字的承诺书。

注意:以上所有资料,一旦伪造立即废标,并且追究投标方及相关厂家的相关法律责任。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发售期限2021322日至202132917: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下同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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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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