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编号:CSIEZB180504892
2 招标范围及内容:
投标人购买项目法人发电副产品灰渣、石膏和石子煤进行综合利用,并负责副产品的运输,保证副产品及时拉运并不对环境产生污染。运输时间由项目法人统一调度安排。预计全年灰渣可产量约4万吨,石膏可产量6万吨,石子煤可产量0.25万吨,此招标量仅为暂定量,实际处理量以招标人实际可供量为准。
3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4 项目实施地点: 江苏国华陈家港发电有限公司。
5 履行期限:计划自2018年9月26日至2019年10月15日。
6 投标人资格要求(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2) 投标人具有自有运输车辆的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车辆证明文件,无自有运输车辆的投标人,需提供与运输企业所签订的委托运输意向书;
3) 投标人近3年内(2015年至今)应具有不少于一次电厂副产品(粉煤灰、石膏)的销售、购买或使用业绩;
4)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或商业信誉评级),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产重组或破产状态,财产未被接管、冻结;未发生过重大违法或商业贿赂行为,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项目投标;
6) 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进行分包。
7 招标文件的获取:
7.1 郑重说明: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提前在()上完成信息注册登记,上传相关证照彩色扫描件,并携带上传的这些证照原件(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2、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3、(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4、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5、贵公司已选择上传的其他证照原件(实行三证合一的直接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无需提供1、2、3项),到指定地点(审核地点详见)现场审核。没有注册登记或没有通过原件审核的供应商,请尽快在上完成信息注册登记,并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或之前)携带上述证照原件来办理证照审核,否则,将影响贵司购买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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