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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公司技改项目-后勤服务类青岛2021年发电副产品装卸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1-03-23

(招标编号:CHDTDZ071/18-QT-12)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4800号

一、招标条件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公司技改项目后勤服务类青岛2021年发电副产品装卸服务项目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技改;招标人为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山东区域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071/18-QT-1201

2021年发电副产品装卸服务项目

对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2021年公司粉煤灰、灰渣、石膏装卸服务及服务范围内的卫生保洁工作,预估年产粉煤灰约65万吨,灰渣约8万吨,石膏约16万吨。

200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2021年发电副产品装卸服务项目】

1.3.1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4.3.2专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实缴资本金不得低于300万元,需提供证明材料。(可提供盖有公司章的天眼查截屏)

5.投标人须提供自2018年1月1日至今单项合同总价不低于100万元的保洁服务类业绩不少于2项,与个人签订的合同无效。须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首页、能反映服务范围、签字盖章页等能体现合同双方、合同范围、服务内容、合同规模等主要信息,资格审查时,不提供合同证明材料的业绩不计入合格业绩数量);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1-03-23 09:00到2021-03-29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21-03-23 09:00到2021-03-29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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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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