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永康市分公司2021职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编号: ZJZT-2021-10691,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
1.1、招标范围:为更好的做好职工食堂食材的供应,降低食材采购成本,规范采购流程,根据物资采购管理办法,拟启动永康分公司职工食堂食材采购(荤菜、素菜、调味品、米油、面粉等)以及副食、日用品项目(饮料、米、油、牛奶等)统一采购;
1.2、本项目共计2个合同包,预估总采购额300.26万元。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如下:
合同包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内容及要求 | 报价要求(折扣率) | 计量单位 | 服务期 | 预估合同期内采购额(万元) |
合同 包1 | 食堂食材采购 (含配送) | 1、负责食堂食材(荤菜、蔬菜、调味品、面点、面粉等)采购; 2、投标人在指定时间内准时配送指定地点。 3、以实际配送内容结算为准。 | ≤100% | 项 | 2年 | 260.26 |
合同包2 | 米油副食日用品 | 1、副食(牛奶、饼干、饮料等)、日用品采购; 2、提供自提网点。 3、以实际配送内容结算为准。 | ≤100% | 项 | 2年 | 40 |
注:具体采购量以实际业务量为准,招标人不作承诺。
1.3、服务期限:2年,若双方合作良好,可续签一年;
1.4、配送地址及时间: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永康市分公司(九铃东路3090号邮政大楼四楼食堂);合同包1:食堂食材类,每天早上7点前送达,其他米面调味等副食品类,要数后第二天上午送达。合同包2:需提供永康市区内自提网点;
1.5、报价:本次报价包括商品价款,包装、运输、搬运、贮存、调换费用,管理费,人工费,保险,税金,利润等一切费用,即中标人按招标人要求将食材、食品送达指定库房内的包干价;
1.6、供货价格(合同包1):双方每周一次组织询价当天的永康华联超市(溪心店)公布平均价格为基准价格,具体供货价格以该基准价结合中标折扣率来确定,即产品供货价格=产品的基准价×中标折扣率;所有食材结算价格有争议时最终结算价格参考永康市教育系统每日公布的食材价格。
供货价格(合同包2):双方每周一次组织询价当天的永康华联超市(溪心店)公布平均价格为基准价格,具体供货价格以该基准价结合中标折扣率来确定,即产品供货价格=产品的基准价×中标折扣率;(采购清单由招标人指定,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私自更换采购清单);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招标拟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
2.2资格条件
2.2.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2.2.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2.2.3投标人必须遵守相关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2.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2.2.5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2.6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需提供资质证明材料,不提供的做否决其投标处理);
2.2.7投标人需提供增值税发票(需提供证明材料,不提供的做否决其投标处理);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我公司已经开通网上售卖招标文件服务,本次招标以网上售卖方式进行,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3月24日09时00分至2021年3月2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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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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