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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宁波工程有限公司中科炼化一体化项目EPC总承包-东兴精密过滤器(气相)招标公告
2018-08-14
受中石化宁波工程有限公司委托,对(重招)宁波工程-中科炼化-精密过滤器(气相)所需精密过滤器(气相)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180907-2117-10398-B1
2.项目内容:(重招)宁波工程-中科炼化-精密过滤器(气相)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物资数量计量单位备注1精密过滤器\Q=25000kg/h 5μm Φ900 31FV1115-70/1.6 Q345R/316L烧结2.00台包1-精密过滤器(气相)2精密过滤器\Q=25000kg/h 5μm Φ900 31FV1115-70/1.6 Q345R/316L烧结4.00台包1-精密过滤器(气相)3精密过滤器\Q=25000kg/h 5μm Φ900 31FV1115-70/1.6 Q345R/316L烧结2.00台包1-精密过滤器(气相) 4.交货期和地点:2019年1月30日、广东省湛江市东海岛中科炼化基地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1500万元人民币或等同外币(投标人必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的生产厂家必须具有质量体系认证,投标人必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相应认证复印件。 3.本次招标只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不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 4.设备交货期为2019年1月30日。 5.付款方式:预付款20%(提供对等预付款保函),到货款60%+考核款10%+质保金10%,电汇或承兑汇票。 6.供货范围和工作范围必须符合招标技术文件要求。 7.2.1★卖方必须能够证明所提供的设备在与本项目相近的(粉煤气化装置)介质条件和处理能力下,至少在3 套不同业主装置中已连续运行24 个月以上。投标方必须提供合同原件复印件及能够证明装置规模的技术协议,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8.2.2★卖方必须制造过类似的设备至少5 年以上,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 9.14.1.卖方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盖有单位公章及授权代表签字的《技术偏差或偏离表》(无论有无偏差都必须提供),如不提供,即被废标。 10.14.2.卖方《技术偏差或偏离表》中的偏差或偏离违背招标技术文件中带 “★”的任何1项条款,且未在投标前得到买方的书面批准,即被废标;违背招标技术文件中带“△”的条款超过4项(不包括4项),且未在投标前得到买方的书面批准,即被废标。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8年8月15日8:00时至2018年8月22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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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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