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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一航局中海壳牌惠州三期填海造地工程三标抛填海沙采购招标公告
2021-03-24
招标公告中交一航局中海壳牌惠州三期填海造地工程三标抛填海沙采购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招标组织机构为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招标人为中交一航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采购中心。中交一航局中海壳牌惠州三期填海造地工程三标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用抛填海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并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方式。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2.1项目概况:2.2招标内容:抛填海沙,包件明细见下表: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材质及规范标准 单位 数量 备注
海沙 中粗 JTS147-2017 8.5.3 420000 含泥量不大于5%,渗透系数不大于5*10-3cm/s
合计 42000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具有招标物资生产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等并提供扫描件,代理商还应提供代理产品厂家的资质文件扫描件以及与生产商的购销协议。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或代理商代理的生产厂家,必须具备保证产品质量的生产设备、工艺装备、计算器具和检验手段。生产的产品符合JTS147-2017标准的技术条件要求。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招标人也可视情况放宽注册资本金的要求。投标人近两年年综合销售收入均达到2000万元(含)以上。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商或代理商所代理的厂家具有2018、2019年近两年市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带有CMA图章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且所检产品合格。 供货业绩要求:生产商或代理商代理的厂家近3年内具有所生产或经销产品被大中型建设项目使用的相关证明材料。履约信用要求: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要求提供企业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至少3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发票开具要求:本次招标物资发票开具方式为一票制,投标人应具备开具可抵扣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单价含运费)。发票购方户头为: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本次招标不分包件,即整标只有1个包件。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4.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唯一媒介为,公告日期自2021年03月25日10点00分至2021年03月30日早10点00分,有意向参与投标的单位请通过电子化平台予以确认是否参与本次投标。投标人应已在完成注册,并确保供应商为中交一航局供应商或者中交集团供应商方可顺利参与投标,否则请投标人及时向中交一航局发起合作意向申请,投标人可点击参与报名。5.招标文件的获取5.1请投标人于2020年03月25日早10点00分至2021年03月30日早10点00分,登录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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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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