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人)的委托,就南海东部片区成品油海运及过驳服务专有品类协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对下列项目投标:
| 服务项目名称: | 南海东部片区成品油海运及过驳服务专有品类协议 |
| 完工期: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年有效 |
| 项目概况: | 为满足南海东部片区海上作业船舶对柴油的船供服务需求,惠州物流公司拟委托承运单位提供符合要求的专用供油船舶到惠州码头(或惠州物流公司指定的)油库提油后,专船专用,以船供方式配送到指定地点并提供24小时供油过驳作业服务,承运方的船舶日常停泊在惠州海域锚地(或深圳赤湾锚地)待命,作业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惠州海域、深圳蛇口广州、珠海海域、东莞海域等。承运方需确保船上库存的油品质量合格、所供应的油品数量准确无误,作业过程符合中海油及当地海事部门、港口管理主管部门的安全管理要求,并向招标人及时反馈现场受供油的作业进度、油品库存信息,配合做好油品溢油防控工作。 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年有效(采用3+1+1模式),即每一个合同年执行期满后,招标人有议价的权利。协议期满,如有未执行完毕的订单,该订单应履行完毕。 1)柴油提取运输服务地点:中海油物流惠州基地码头、东莞油库码头。 2)柴油存储服务和供油作业服务地点:惠州海域、深圳海域或招标人指定地点(南海东部海域锚地:深圳周边海域、东莞海域、珠江口海域、中山港、南沙港海域、汕头港海域、厦门港海域、南海作业工区)。 |
| 项目所在地: | 广东省等 |
| 服务内容简介: | 南海东部片区成品油海运及过驳服务 |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 |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 资格要求: | 1、营业执照要求: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 、资质要求: 投标人具有水路运输许可证(投标人需提供本公司证件复印件或水路运输建设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备案截图) 3、公司备案要求: 1)、投标人应能够通过惠州、深圳及珠海海域的海事备案批准,备案类别必须为柴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舱容检定证书及项目专用船舶在合同拟服务海域所属海事局已备案证明(特指《船舶燃油供给作业站点报备书》或海事发文公告的文件)。 2)、投标人如不能提供备案证明文件,则需承诺能够在惠州、深圳及珠海海事部门完成备案,备案类别必须为柴油,同时提供能够完成备案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港口经营许可证,或成品油批发零售经营许可证等)。 4、船舶所有权要求: 投标人提供的船舶可以是自有船舶、或租赁船舶。自有船舶需提供所有权证书。租赁船舶需提供租赁协议或租赁意向协议,租赁协议或租赁意向协议的租用单位(承租人)必须为投标人,租赁船舶信息及相关证书需与租赁协议中的船舶信息一致。 5、 船舶要求: 1)本项目提供3条船,每单艘船舶舱容不低于900吨,其中2条船舶为本项目专船专用,另还需要1条船舶为项目备用应急运力保障。每条过驳船舶必须为双底双壳,其中投标人提供的2艘主用船舶总舱容不低于3500吨,备用船舶舱容不低于900吨,且每条船均拥有相关船舶证书且各项证书均在有效期内(船舶适航证书、船舶保险、防污保险等)。 2)船舶作业区及流量计配置24小时监控设备,向招标人提供监控账号并配合招标人随时抽查。 6、业绩要求: 合同签订时间在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期间,至少具有2项及以上与本项目相同或类似的完工或正在进行的服务业绩(油品过驳运输服务),并按以下要求提供证明文件: 1) 完工业绩,需提供业绩合同、完工验收报告或结算明细单或结算发票。业绩合同应至少涵盖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具有签字和盖章)、服务内容等内容。 2)正在进行的业绩,需提供业绩合同,业绩合同应至少涵盖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具有签字和盖章)、服务内容等内容。 3)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还应至少提供1项完成订单的订单页、及订单相应的验收文件或结算明细单或结算发票。同一个年协合同提供1项及以上订单的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 4)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7、信誉要求: 1. 投标人或为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中提供服务的合作方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 投标人或为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中提供服务的合作方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 投标人或为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中提供服务的合作方不得被各级法院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 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为便于投标人复核,投标人应自行到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本单位及其法人代表、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信息,确认没有行贿犯罪的页面截图打印出来,写明“经查我单位及法人在截至本次投标时无行贿犯罪记录”加盖其公司公章提供给招标人; 5. 近三年内为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中提供服务的合作方,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为便于投标人复核,投标人应自行到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为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中提供服务的合作方以及其法人代表的行贿犯罪信息,确认没有行贿犯罪的页面截图打印出来,写明“经查我单位及法人在截至本次投标时无行贿犯罪记录”加盖其公司公章提供给招标人; 6.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否 |
|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 2021年03月25日到2021年03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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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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