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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长春第二热电有限责公司1、3、4、5、6 号炉脱硝稀释风冷风加热系统改造招标公告
2021-03-23

大唐长春第二热电有限责公司13456 号炉脱硝稀释风冷风加热系统改造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WEME-202104JLCCER-S00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唐长春第二热电有限责任公司13456 号炉脱硝稀释风冷风加热系统改造已由大唐吉林发电有限公司批准,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大唐长春第二热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

2.2 建设规模:1220 MW

2.3 计划工期:按发包人要求且随机组检修期完成改造工作,单台机组工期18 天,最终完工时间 2022 年10 月30 日前,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通知为准。

2.4 招标范围:包括13456 号炉脱硝稀释风冷风加热系统工程设计、设备及材料采购、建筑及安装工程、调试、试验、培训、服务、原设备拆除等。主要改造内容为在5 台机组原稀释风系统基础上每台炉增加一套纯净冷风烟气加热系统,最终实现热纯净风稀释喷氨脱硝功能。单台机组工作量:1.增加一条稀释风机入口风源管路,风源取自室内风,取风口设置一层筛网;2.在SCR 出口烟道布置2 台管排式烟气加热器;3.在稀释风机出口与烟气加热器出口间布置一条新管路;4.在原系统与新系统间布置切换及措施阀门;5.配套安装流量、压力、温度元件。6.配套安装保温、走梯、平台等辅助设备;7.脱硝氨气管道增加一路蒸汽伴热(含保温及外护板拆装);8.脱硝喷氨格珊入口分支门及法兰更换。

3. 投标人资格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非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投标人应经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

3.2 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近5 年内须具有1 个及以上烟风道安装类似项目业绩,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完全履行合同的能力。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近5 年1 个及以上类似项目的项目经理职务经历,需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

3.4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3.4.1被列入集团公司禁止合作名单范围内的(包括被列入黑名单、停止采购和停止授标名单的);

3.4.2对于施工和服务采购,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

3.4.12未如实陈述有关否决项和/或减分项内容的;

3.4.13可能导致供应商资格或合同履行能力丧失的其他情形。

3.5财务要求:近三年每年净资产大于0。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323日至20214217时(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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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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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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