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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2019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绩效复核评价项目竞争性磋商
2021-03-26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MYX21Z-1005

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2019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绩效复核评价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2019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绩效复核评价项目

采购编号:NMYX21Z-1005

简要技术要求:根据《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农业农村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2019年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设计符合内蒙古自治区实际的绩效指标体系,并制定工作方案。组织盟市开展2019年度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绩效自评,对各盟市开展绩效复核评价。最终形成绩效复核评价报告。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优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的,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项目投标:(1)不同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的;(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监理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3、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在报名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3月26日  至 2021年04月0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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