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项目概况:成都天府国际机场,选址位于成都市中心东南方向约 50 千米处。分为两期工程:一期工程的建设已于2016年开工,计划将于2020年投入使用,设计年吞吐量为4000万,将机场容量提升至9000万旅客吞吐量;二期工程计划于2045年投入使用。
高压细水雾系统保护范围为成都天府机场管廊项目(5km段)1GL-1至1GL-15,2GL-1至2GL-10,1ZL-2及2ZL-3等防护区;成都天府机场管廊项目(10km段)东西干道1-13防火分区电力舱、T1-1防火分区电力舱、东西干道14-24防火分区电力舱、东三路1-3防火分区电力舱、T1-2-10防火分区含电力综合舱及电力舱、T2-1-9防火分区含电力综合舱及电力舱等防护区。
资金到位或资金来源落实情况: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说明:已具备
2、招标内容
招标项目编号:0702-1840CITC3047
招标项目名称:成都天府国际机场综合管廊高压细水雾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实施地点:中国四川省
招标产品列表(主要设备):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规格 | 备注 |
1 | 成都天府国际机场综合管廊高压细水雾系统设备采购 | 1套 | 详见第八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 |
Procurement of high pressure water mist system for Chengdu Tianfu International Airport integrated pipe gallery | 1set | Details as per Chapter Eight Requirements for Goods and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in the bidding document.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或业绩:(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依法成立、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
(2) 招标人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若为代理商,投标人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不接受同一制造商的2个及以上授权。制造商授权代理商投标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 资格要求:制造商所投产品品牌须有十年及以上的制造经验和成功运行业绩。(提供营业执照或等效文件的原件影印版本和中文翻译版本,所投产品品牌十年及以上的供货合同和所供产品成功运行十年及以上的用户证明文件)。
(4) 业绩要求:投标人所投产品品牌的制造商需具有高压细水雾系统项目3个以上(含3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商业运营成功的业绩资料(项目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需要提供销售合同和相关用户使用证明文件。销售合同须提供合同正本的扫描件,原件备查。扫描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合同首页、合同标的物描述页、合同金额描述页、合同签字盖章页等。类似业绩时间,以销售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5) 售后服务:制造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有提供售后服务的常驻机构或委托代理机构(提供售后服务机构介绍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6) 投标人应当于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网址:http://www.dljczb.com)成功注册。
(7) 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上要求,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及业绩证明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
(8) 投标人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有无效投诉累计超过两次或一年内累计超过三次的(已公示),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9) 投标人应严格遵守中国有关的法律和规章条例,且投标文件应符合中国有关的法律和规章条例的相关规定。
(10)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采购本次招标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未领购招标文件是否可以参加投标:不可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领购开始时间:2018-08-21
招标文件领购结束时间:2018-08-28
是否在线售卖标书:否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领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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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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