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安商务服务中心项目会展中心艺术品采购
比选公告
雄安商务服务中心项目会展中心艺术品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响应人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雄安商务服务中心项目会展中心艺术品采购
1.2 采购人:河北雄安商务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北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企业自筹,且资金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
雄安商务服务中心项目总用地面积为 21.73 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 89.87 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 57.90 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 31.97 万平方米,总建设投资为 89.77 亿元。其中会展中心(1#楼)及其地下空间,建筑面积约为 8.52 万平方米(地上 4.16 万平方米,地下 4.36 万平方米)。
1.6中选人数量:1家。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本次采购范围为雄安商务服务中心项目会展中心艺术品采购,主要为国画、金属壁画、艺术画、花器、易水砚、黑陶、定瓷、京簧竹刻、科技时空、绿植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图纸范围内的全部采购内容和比选期间所发比选文件包括的全部内容,以及答疑包括的全部内容。
承包人工作内容:①统筹艺术品实施各方资源。依据设计方案负责筛选艺术品资源方,包含艺术家、艺术机构、艺术院校、加工制作厂商等,确保艺术品的最终创作效果达到设计单位和相关要求。
②负责艺术品制作过程管理。在艺术品创作制作过程中,根据设计单位提供的设计方案,结合硬装要求,负责深化设计和再创作,进行监制,按发包人要求提供样品,对整体质量进行把控,确保艺术品按时按量按质完成制作。
③负责艺术品安装及其他工作。负责艺术品打样、装裱、运输、摆场、安装及验收等工作,处理保险购买、版权等相关问题,提供艺术品的收藏、收藏证书、价值评估咨询,提供质保与维保服务等其他相关工作。
2.2 服务周期:供货及安装周期为67日历天,计划开始日期:2021年4月10日 ,计划完成日期:2021年6月15日,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采购人验收通过止。除上述总服务周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区段服务周期:
(1)所有部品深化、样板确认完成时间为2021年4月30日。
(2)整体验收及移交时间不得晚于 2021年6月15日 。
2.3 服务地点:容东片区西部、市民服务中心北侧。
3. 响应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资格要求
响应人应具有独立民事主体资格,且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
(3)响应人单位负责人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响应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4)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响应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7)与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在雄安新区的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许可证,或吊销资质证书;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近3年内(从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有严重违约或承担项目存在重大质量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以因拖欠工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为准);
(15)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2.响应人应具有的资质、业绩、信誉和其他要求:
(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2)业绩要求:近5年(自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5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1个合同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公共建筑类艺术品采购业绩(艺术品包含国画、金属壁画、艺术画、花器、易水砚、黑陶、定瓷、京簧竹刻1种或多种)。
(3)项目负责人要求:/。
(4)财务要求:响应人应提供近三年(2017、2018、2019年度,若成立不足三年,则提供成立至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且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不包括审计报告附注;
(5)信誉要求:响应人不得存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形
1)纳入雄安新区或中国雄安集团有限公司黑名单且被限制投标的;
2)近3年内(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采购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
3)近2年内(从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采购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选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4)近3年内(从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响应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
5)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
6)近1年内(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受到行政处罚的;
7)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选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
8)在雄安新区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调查结束的;
9)被本项目采购人或采购人上级单位评价为履约不合格且在限制投标期内或被本项目采购人或采购人上级单位纳入严重失信名单的;
10)根据《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雄安公服发[2020]161号文,被雄安新区相关部门列入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黑名单”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响应人;
11)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列入黑名单或失信联合惩戒被执行人且在有效期的;
12)上述第5)、6)、7)条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6)其他要求:
3.3.本次比选 不接受 联合体申请。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1.注册:有意向参加本项目的单位,须在平台进行用户注册,经注册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
2.文件下载: 2021年3月30日17:00至2021年4月2日17:00。下载方式:系统登录-投标管理-文件下载。
5. 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开启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4月8日10:00;
递交方式:通过平台递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无需提交纸质版文件。
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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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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