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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太仓港务有限责任公司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项目【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2018-08-24
华能太仓港务有限责任公司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项目【重新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18-08-2406
1. 招标条件
华能太仓港务有限责任公司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项目【重新招标】招标人为华能太仓港务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能太仓港务有限责任公司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项目【重新招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华能太仓港务有限责任公司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项目。
2.2建设地点:江苏省太仓市浮桥镇滨江大道128号。
2.3招标范围:
华能太仓港务有限责任公司供配电系统由110kV中心变电所1座及10kV分变电所4座、办公辅助区变电所、10kV供电大型设备6台,对上述设备试验及维护保养。
2.4工期:3个月。
2.5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7资金来源:自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条款
3.1.1投标人须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集团级、二级单位或基层企业的合格供应商。
3.1.2对于已在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集团、二级单位或招标人审核后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1.3对于未在注册的供应商,首先应在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通过集团、二级单位或招标人审核后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2专项条款
3.2.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为:承试类三级及以上)或具有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投标人2015年1月1日至今须至少有3个电气设备试验类业绩(其中至少有1个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电气试验类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提供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能反映合同范围的页面);
3.2.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须至少具有3个电气设备试验类业绩,须提供电气设备试验报告签字页或其他证明材料;
3.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无。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8年08月24日9:00起至2018年08月28日17:00止,(北京时间),登陆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报名,报名时,须详细填写报名信息,并阅读注意事项,点击提交审批后。请耐心等待报名管理员审核,审核结果通过短信形式通知,投标人亦可登录模块自行查看报名结果(操作菜单:报名管理-->报名结果查看)。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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